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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办?
作者:徐爱国  发布时间:2010-11-19 14:04:11 打印 字号: | |
  问:我前几天买家电与销售方签订了一份试用合同,但对试用的期限约定不明。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同时,《合同法》第61条中关于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方式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确定。在协商无果,并根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将由销售方确定试用合同的试用期间。
责任编辑:汤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