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广角 > 工作动态
怀远法院连续五年获评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作者:徐亮  发布时间:2013-03-27 10:06:59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政府做出表彰决定,对8家县直单位和乡镇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这是怀远法院自2008年以来,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有效方案和措施,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强化效能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司法廉洁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制度落实情况。

  由于坚持不懈抓廉政,该院除连续五年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外,还获得“蚌埠市文明单位”称号,被市纪委命名为“蚌埠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院监察室也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庭室”,其中2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室”。
责任编辑:汤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