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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15-01-18 18:20:52 打印 字号: | |
  一、政治处

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本院的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和有关技术人员职称评授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考察、调配、考核、任免、退休、奖励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办理院党组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院机关工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起草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有关干部人选、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和评先评优活动;研究制定本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双拥”和其他相关的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负责院务会、全院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及督查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收发和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信息资产管理及信息系统和设备的安全与维护工作;负责诉讼文书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及图书馆、荣誉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机关事务、财务、车辆、通讯、武器、警戒、服装、印鉴管理、文印、对外接待以及其他物资管理和后勤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院诉讼费收缴、使用、审计管理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立案庭

负责对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做出裁定;负责处理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等日常诉讼事务工作;负责本院信访接待、来信处理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公诉、自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判一审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离婚、婚约财产、继承、赡养、抚养关系等纠纷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房屋、土地、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物权、追偿权、不当得利及其他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上述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及办理相关的民事审判事宜。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依法审判企业破产和应由本院审判的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上述案件的审判工作,办理相关的审判事宜。

七、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标的额为安徽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即小额诉讼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财产损害赔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健康权、生命权、医疗损害责任、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上述案件的审判工作,办理相关的审判事宜。

八、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应有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办理应属于本院受理的行政侵权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相关的行政审判事宜。

九、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县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办理应有审判监督办理的相关问题

十、执行局

  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执行联动工作;负责执行异议及相关执行裁决事宜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十一、法警大队

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实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负责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与警务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法庭警卫,被告人看管押解、维护机关秩序等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工作。

十二、研究室

负责有关法院工作的宏观调查研究;负责向人大的个案报送工作;负责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和审判管理工作;答复和处理运用法律、政策的请示;办理审委会的会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领导交办文字材料;协助有关庭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院宣传、报道工作;编辑法院内部期刊。

十三、监察室

负责本院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及本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作风建设、对违法违纪人和事予以查处、追究;协助纪检组调查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在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本院党组的指导下,加强机关党委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各项党务工作;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内部宣传栏;丰富全院干警的文化生活;共青团、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做好党务信息工作;负责对内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十五、派出法庭

下设4个派出法庭,为常坟法庭、包集法庭、河溜法庭、龙亢法庭。派出法庭主要受理所辖乡镇内的民商事案件。

常坟法庭辖常坟镇、白莲坡镇、 兰桥乡、唐集镇四个乡镇 ,

联系电话:0552-8654259;

包集法庭辖包集镇、古城乡、陈集乡、魏庄镇、淝河乡五个乡镇,

联系电话: 0552-8881176;

河溜法庭辖河溜镇、荆芡乡、万福镇、淝南乡四个乡镇,

联系电话: 0552-8771083

 亢法庭龙亢镇、储集乡、双桥乡、龙亢农场四个乡镇,

联系电话: 0552-8755455
责任编辑:怀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