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龙亢法庭庭前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2022年,原告为被告装修店面,双方结算后,总价款34500元,被告以资金困难为由,给原告写下一张欠条,言明2023年2月30日前付,并约定逾期利息,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欠款,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进行了初步审核,确认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与原被告沟通中,被告表示因疫情原因,生意经营困难,效益不好,别人也欠着他钱,又因上门讨要欠款与对方起冲突,受到处罚和赔款给欠款人,希望原告能够体谅。承办法官遂引导被告换位思考,遇到事情应当及时与原告沟通,取得原告谅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分期付款,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