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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法院村居微法庭护航“三农”建设
作者:蒋赛赛  发布时间:2023-05-19 15:37:09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前往龙亢农场社区微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三农”案件。

原告诉称:1997年元月21日,被告购买原告销售的拖拉机,下欠4100元,约定1997年元月26日还600元,1997年7月10日还清。欠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于1997年10月22日付600元,1998年1月1日付500元,1998年10月27日付500元,现仍欠拖拉机款2500元未付,原告多次上门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法官接案后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原被告双方之间是长达25年因购买农机引起的矛盾纠纷,积怨已深,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更为了农村和谐稳定,将原被告约至就近的村居微法庭,面对面剖析矛盾、劝解心结,使双方当事人明晰法律、消除隔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3年6月30 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5500元,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圆满化解。

龙亢法庭始终坚持以解决百姓实际问题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灵活运用基层矛盾多元解纷机制,妥善解决好涉“三农”矛盾纠纷,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怀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