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协议内容。
原告诉称:被告2014年欠化肥款815元,2015年欠化肥款8860元,2018年6月份用我家的化肥和玉米种2585元,2018年用我家的复合肥和尿素3765元 ,总计16025元,被告在2020年微信支付5600元和之前付400元,合计6000元,于是被告出具了10000元的欠据,经我多次催要,被告一拖再拖,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龙亢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争议标的额不大,便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从情与法两个方面和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耐心疏导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欠款8500元,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