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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纠纷解决
作者:周越波  发布时间:2023-11-02 19:41:05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怀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被告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从原告处借款30000元并口头约定月利息为2分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借款后被告从2017年3月开始按口头约定的利息支付利息款被告最后一次于2022年5月支付利息款2000元。因原告急需用钱经常向被告催要借款本金及剩余的利息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遂诉至怀远法院。

在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承办人陆二明通过电话积极联系原、被告,经过了解借款是事实,因被告经济困难,暂无还款能力。11月2日上午,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通过面对面耐心沟通以案释法,向被告分析利弊,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阶段


 
责任编辑:怀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