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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盘棋” 共破“执行难”
作者:田雯雯  发布时间:2024-07-24 17:33:27 打印 字号: | |

7月24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利剑出鞘,雷霆出击,高效协助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成功拘传辖区内一名被执行人,和解履行顺利结案。与此同时,远在百里外的异地执行小组在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也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并顺利执行和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高效协作 成功拘传

上午10时,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来怀远法院执行局,称其执行案件有一被执行人陈某现在怀远县某工厂出现,厂内工人较多,或将面临各种突发事件,请求怀远法院协助拘传辖区内被执行人。

接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值班干警立即向上汇报,经研判报批后制定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调配警力车辆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厂房,成功协助兄弟法院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羁押室,与夏邑法院执行干警一同规劝陈某尽快解决案件,经过长达一天调解,被执行人陈某也深刻认识到躲避债务不可取,最终,被执行人以货抵债,并叫来担保人保证按期履行后续案款,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协同作战 精准执行

同一时间,前往泗洪县执行干警在工作群里发来战报,在泗洪县法院的协同作战下,已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泗洪法院羁押室。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又久居外地,躲避执行。考虑到张某常年居住在此且又有躲避执行的情形,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泗洪县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寻求帮助,在两地法院协同作战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泗洪法院羁押室。

随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拘留。最终,被执行人见躲藏也不能解决问题,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日下午15时,张某当场给付了50000元执行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顺利结案。

滴水不成海,独木不成林。在执行工作中,奔赴异地查找被执行人、处置财产的情形是执行工作的常态。下一步,怀远法院将深化联动协作执行机制,全力做好异地法院的委托、协助执行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异地协作执行效率,持续发挥服务大局意识,在执行工作中延伸和拓展协作职能,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怀法宣